[勞社廳函[1999]87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對非上海戶籍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關系轉移問題的復函
時間:2009-12-21 來源:重慶網cqw.cc 作者:cqw.cc 我要糾錯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關于對非上海戶籍失業人員
失業保險關系轉移問題的復函
勞社廳函〔1999〕87號
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你局《關于納入上海社會保險范圍的單位中非上海戶籍職工失業保險轉移問題的請示》?滬勞保就字〔1999〕27號?收悉。經研究,現答復如下:
一、根據《失業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258號?、《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259號?和《社會保險登記管理暫行辦法》(勞動保障部令第1號)的有關規定,失業保險實行屬地管理。在上海市行政區域內的所有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及其職工?包括非上海戶籍職工?都應參加上海市的失業保險統籌,并按規定繳納失業保險費。
二、非上海戶籍職工失業后,符合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條件的,按照上海市的有關規定確定其享受期限和待遇標準。由上海市經辦失業保險業務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其失業保險關系轉至本人戶籍所在地,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所需資金隨失業保險關系一并劃轉;同時,應告知失業人員到戶籍所在地申領失業保險金。
三、需劃轉的失業保險待遇包括失業保險金、醫療補助金和職業培訓、職業介紹補貼。醫療補助金和職業培訓、職業介紹補貼按其應享受失業保險金總額的1/2計算。
四、非上海戶籍失業人員的失業保險待遇由其戶籍所在地負責發放,并提供相應的再就業服務。
一九九九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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